瞧瞧阿塔弥亚现在都成什么死样了,为一只雄虫放弃处理公务,他真是脑子坏了。
塞缪尔又盯着林越的信息看了一会儿,心里又浮上一层郁气。
林越不可能和那个医生毫无关系,他肯定有一些事藏着没说。
塞缪尔勾起唇角,进了第三军,他有的是时间让林越自己把真话吐出来。
录取的名单会在一周后布。
林越在这七天内疯狂的找工作,他还是有点自知之明的,他这副身体看着就不咋样,被第四军录取的概率很低,他要留个后手。
好在林小少爷虽然虫长得丑,但声音还算好听,他懂得如何扬长避短。
去酒吧应聘的时候,那只雌虫皱眉看了他一眼,“你说你会唱歌,你唱两句听听?”
林越喝了口水,当场就给他们演唱了一段某不知名歌手的扑街歌。
雌虫听完以后沉默了一会儿,“你这唱的谁的歌?”
林越淡定道:“我哥写的歌。”
雌虫冷笑了一声,“你哥一定很糊。”
林越:“……”
雌虫又上下打量了林越一番,开口道:“我们这里缺一个驻唱歌手,你音色不错,可以留下来。”
林越眼睛顿时亮了亮。
雌虫继续道:“但是工资不高,一天一百星币,你考虑一下。”
林越也不挑,有虫愿意要他已经出乎他的预料了。
他开口道:“不用考虑了老板,我今天就可以直接上班。”
雌虫扬眉看了林越一眼,很少有雌虫能接受这么低的工资,这只雌虫倒是个肯吃苦的。
其实林小少爷也不是愿意吃苦的,他不过是被生活磨平了棱角。
再找不到工作他就要被饿死了。
林越每天的工作时间是四个小时,嚎一晚上下来,他嗓子都要冒烟了。
但没想到,他在酒吧意外的受欢迎。
虽然他唱得乱七八糟的,那些虫也听不懂歌词是什么,但是就是莫名的带感。
再加上林越擅长制造氛围,很快就成了酒吧里的明星虫。
林越终于体会到了苦尽甘来的滋味。
再次收到那个雌虫的礼物时,林越正在洗手间洗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