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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3章(第2页)

譬如嫌麻烦,因此就算他刚刚絮絮叨叨了半天,也还没答应教他骑马。

譬如吃一份吃食,须得有个刀法利落的人替她剔骨。

他悠悠叹了口气,他是真的很想骑一骑那四蹄踏雪的砚白,想在春猎的时候打马过山岗一回的。

他还是不甘心,干脆凑到了朝笙面前。

“真不能让我骑一次砚白吗?”

池暮手中的刀并不停顿,只看了眼从小世子。

朝笙一边吃着,一边拒绝:“砚白性子很傲,而你甚至都不会骑马。”

“所以你教我啊。”

宿从笙理直气壮。

他看林坚就是他兄长教的,何荀则是和他弟弟们一起学的。

“我们好像不太熟吧。”

朝笙也理直气壮。

宿从笙委屈上了:“怎么不熟!你不会还记恨我吧!你骗我!上次都说了原谅我。”

“一码归一码。”

“可是我们都姓宿,你是我姐姐,你不能总这样。”

他羡慕那种因相同的姓氏与血脉而联结的感情,因为人人都有,独独他很多年来都没有。

朝笙接过池暮递来的温茶,她头一次吃蜀地小吃,明明春日的傍晚很温和,也吃得鼻尖上冒出了汗珠。

“那你也可以找宿云秋呀。”

朝笙喝下早已凉好了的阳羡雪芽,顺口又逗了宿从笙一句。

一想起宿云秋,宿从笙就不自在,他和那位堂姐实在处不来。

但他没话说了,只好眼巴巴的看着朝笙。

朝笙陡然的觉得,血缘真是神奇。

宿从笙的面容与她实在相似,有着同样潋滟的丹凤眼,这个便宜弟弟模样生得很好,一点也不让人觉得讨厌。

杨氏其实是个很不错的人。朝笙投桃报李,终于决定松口——春猎时教他骑马也能解解闷子。

一旁,慢条斯理收拾着匕首与骨头的池暮忽然开口。

“我来教从世子骑马吧。”

他直起身子,落日的余晖投射出一道长长的影子,宿从笙发现这个年纪只比他大个几岁的马奴已长得如修长的青竹,微微低头时,居然是俯视着他。

“我的骑术尚可,砚白也一直是我照顾。”

他的声音分外诚恳。

宿从笙刚想拒绝,朝笙已乐得轻松的拍手:“可以啊。”

宿从笙只好悻悻然地点头称是了——四舍五入,也可以吧。

池暮露出个极轻的笑来,宿从笙转过脸去,有些不自在的揉了揉鼻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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